www.3700.COm威尼斯差旅费管理办法

来源  :   计划财务处 时间:2019-07-15 14:45

第一章

第一条 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和规范www.3700.COm威尼斯工作人员国内差旅费管理,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黑财规审〔20182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教职工因学校公务而外出办事、开会、学习等活动,以及学生参加比赛等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差旅费,是指离开哈尔滨市区开展公务活动所必需的费用,其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四条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应从严控制出差的人数和天数。凡各类出差活动均须事前审批,“出差审批单”做为报销差旅费的必备附件。出差严格按照会议或培训通知的时间执行,如不一致,须按权限经分管校领导审批。

1.学校领导出差时,审批单由党委书记或校长审批。

2.二级学院院长、书记及副院长出差时,出差审批单由分管校领导审批。二级学院其他人员出差时,审批单由二级学院院长在本学院经费额度内进行审批。

3.除二级学院以外的其他部门人员出差时,审批单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4.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涉及考察、调研等开展公务活动,需注明公务事由。

5.学生外出参加比赛等活动,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 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经单位批准,发生的订票费、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以及在机场、火车(客车)站、码头发生的托运、打包和邮寄等与公务相关的零星费用支出可凭据报销。乘坐飞机、火车、轮船、长途客车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等发生的超支费用自理。

1.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厅级

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2.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其余人员中副高职、副处级(不含)以下人员如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需购买5折以下机票,否则不予报销。

第六条 出差人员可按照规定等级或规定等级以下级别乘坐交通工具。对符合乘坐火车软卧条件而改乘软座以及其他下调乘坐交通工具等级的情况,对出差人员不予以额外补助。

表中所列其余人员原则上应乘坐全列软席列车软座。如需在晚8时至次日晨7时期间乘车并且乘车时间超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经单位批准,可以改乘当日该车次软卧,城市间交通费按照软卧车票报销。

第七条 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办法,往返于驻地和机场的交通费用,应在按规定报销的市内交通费中统筹解决,不予额外报销。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八条 正副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其余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

其余出差人员为单数,或异性人员有单数的,单人可住一个单间或标准间。

第九条 住宿费按照《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黑财规审〔201824号)标准执行。住宿费限额标准是住宿费报销的上限,应在相应级别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住宿费。

第十条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经单位批准,以下情况可按规定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出差人员到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家庭所在地出差并在家里住宿的,或到偏远地区出差,实际发生住宿而无法取得住宿发票的。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一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出发、返还当天均按一整天计算),执行《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公布的分地区伙食补助费标准,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100元。西藏、青海、新疆三个地区的标准为每人每天120元。不报销饭费票据。

第十二条 出差期间,出差人员应当自行解决用餐问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免费用餐的,不实行包干办法。若只提供部分免费用餐的,当日伙食补助按早、中、晚三餐各15元、40元、45元分别从伙食补助费100元中扣除。若会议或培训通知中未明确说明餐费负担情况,则由出差人员做出用餐情况说明。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的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80元。

第六章  参加会议、培训等差旅费报销规定

第十四条 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职工脱产参加各种会议、培训班、进修班、业务学习班(不包括学历学位教育),在本市区开会、学习的,开会、学习期间单位不发放任何补助费,但可以按实际发生情况报销

市内公共交通费。在本市参加开会、比赛等活动,因路途较远,当天确实无法返回单位需要住宿的,须事先经分管校领导审批,按本市标准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

到外地学习的,一般以10天做为正常学习培训及参加会议的时间期限,根据培训及会议通知上注明的培训及会议费中所包含的项目,报销办法分别按以下标准执行:

培训及会议时间在10天以下(含10天)的报销办法

序号

是否包含食、

宿费用

可报销项目

不报销项目

所需提供票据

1

培训(会议)费中包含食、宿费用

在途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

培训(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

城市间交通费的票据

2

培训(会议)费中只包含餐费,不包含住宿、交通费

在途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

培训、会议期间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

培训(会议)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的票据

3

统一安排食、宿,但费用自理

在途及培训(会议)期间的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正规发票、接待单位收取伙食费的收据

培训及会议时间在10天以上的报销办法

序号

是否包含食、

宿费用

可报销项目

不报销项目

所需提供票据

1

培训(会议)费中包含食、宿费用

在途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

培训(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

城市间交通费的票据

2

培训(会议)费中不包含食、宿费用

在途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

培训(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按每人每天15元标准报销

培训(会议)期间的市内交通费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的票据

第十五条 到外地实习、交流支援、挂职锻炼等出差活动,在途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差旅费规定执行;工作期间不再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定点驻村扶贫工作干部生活补助经费标准,根据年度考勤情况,按实际驻村时间每人每天100元执行。因公往返的交通费用按差旅费规定执行,但不享受每天180元的出差补助。

第七章 学生比赛差旅费报销规定

第十六条 学生比赛差旅费是指学生代表学校参加各项活动,包括体育、技能竞赛等重要比赛活动,在活动期间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住宿费及伙食补助费。

1.城市间交通费按以下标准执行,超过标准部分的自理。

火车

轮船

飞机

硬席(硬座、硬卧)

三等舱

审批后可乘坐经济舱

2.学生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因旅途较远且火车无法直达、或任务紧急、或飞机票价格低于火车票价格等需乘坐飞机的,须事先经分管财务的校领导审批,最高报销额度不超过五折机票价格。

3.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车费、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及订票费凭据报销,乘坐飞机、轮船、火车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凭据报销。出租车票一律不予报销。

4.住宿费按照《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黑财规审〔201824号)标准执行。

 

5.伙食补助费按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已缴纳参赛费且会务组有就餐安排的,只报销往返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80元;已缴纳参赛费但会务组无就餐安排的,参赛学生比赛期间每人每天80元。体育比赛期间学生、教练员、随队医生等人员的食宿补助按照黑教联〔200865号文件执行。

第八章 车船票据丢失处理的规定

第十七条 车船票丢失,由出差人所在部门出具证明,一律按所乘车次硬席票价报销;乘坐轮船一律按所乘航次三等舱位票价报销。丢失机票需凭民航部门证明、网络订购发票或民航官方网站所打印的电子票据据实报销,无上述证明的,参照火车票标准报销。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工作人员出差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凭其城市间交通费或住宿费票据计算补助天数和金额。对出差没有城市间交通费或住宿费票据,无法计算出差天数的,视同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交通工具和食宿。

第十九条 工作人员因工作调动需异地任职而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由调入单位按规定给予一次性报销差旅费。随迁家属和搬迁家具发生的费用由调动人员自理。

第二十条 经单位批准,出差期间绕道回家省亲办事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不高于从出差目的地直接返回单位乘坐规定交通工具的票价予以报销,超出部分自理;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从出差目的地乘坐规定交通工具直接返回单位的天数和规定标准予以报销。

第二十一条 各旅行社开具的会议费(会务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党政联席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及《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同时废止,本办法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附:1.《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2.www.3700.COm威尼斯出差审批单